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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柳州三江侗族将消防训练纳入村规民约
2008-08-07 09:57   来源:中广网广西分网    打印本页 关闭
    
中广网南宁8月7日消息(记者陈俊 通讯员蒙琳、邓国辉)为充分发挥村寨义务消防队的“灭火攻坚”作用,增强村民的防火自救能力,日前,广西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消防大队制定出台了《村寨义务消防队灭火技能训练规定》(以下简称为《规定》),《规定》一经推出,就受到了村民的一致欢迎,并被纳入村规民约。

 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桂北高寒山区的湘、黔、桂三省(区)交界处,全县辖15个乡(镇)166个行政村866个自然屯,由于这里大多数少数民族村寨房屋均为纯木结构,且间隔不足,火灾隐患严重,是柳州市乃至全广西村寨火灾的重灾区。由于大多数村寨距离县城较远,且山路崎岖蜿蜒,一旦发生寨火,县消防大队需要2到3个小时才赶到现场,错过了最佳的灭火时机。因此,立足村民自防自救,加强当地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才是灭火根本。多年来,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逐年提高,灭火器材不断充实,全县各村寨共配备350多台消防手台机动泵、14辆消防摩托车和60台油锯等一大批消防器材。

  为使村寨义务消防队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,有效地参与到灭火战斗中,三江县消防大队经过多次实地调研,结合以往的寨火扑救案例,制订出台了《村寨义务消防队灭火技能训练规定》,一经推出就被各乡镇争相采纳,并列入到村规民约中。《规定》要求各村屯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组长的训练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领导日常灭火技能训练工作。明确了村寨义务消防队基本训练内容为一人两盘水带连接、操作油锯、原地着战斗服、利用机动泵出水操和实战演练等,其中既有单人训练项目,也有集灭火、破拆和疏散为一体的集体项目。此外,《规定》还明确了训练时间,农忙季节每月不少于1天,冬季每月不少于2天,重大节日和民族节气前应加强实战演练等。

  《规定》的出台,改变了以往村民无专业训练指导,灭火“一轰而上”的混乱局面,大大提高了村寨义务消防队的灭火战斗力。
责编:黄潇中国广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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