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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

2018-10-29 10:15:00来源:
       央广网南宁10月29日消息(见习记者 鸿沁)近日,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。此次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,由《人民法治》杂志社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,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研讨。

 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战略部署,也对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若干意见》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《人民法治》杂志社执行总编辑陈惊天在致辞中指出,文物是人类社会行为的遗物,在法律的角度上是历史文明的“证据”和“证物”。文物的保护、管理和科学研究,对于揭示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、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文物具有反映中国五千年文化历史、增强“文化自信”的重大意义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先是文化复兴。文物保护研究工作对于树立大历史观,实现文化复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。

 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“古墓葬保护现状及实践研究”、“重要古墓葬(帝陵)保护法律问题研究”、“开封古遗址的底层堆积特点及大遗址保护”、“广西遗产保护的情况”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。

 会议相关专家学者在介绍文物保护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的同时,还对现阶段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解决建议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馆员彭蕾博士认为,文物保护工作今后应强化部门联动,发动群众的力量,进一步提高文物安防设施科技水平,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信息化建设,大力斩断文物非法流通链条。 

 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杨璐说,防止文物被盗是棘手问题,下一步应考虑如何从法律角度保护文物,重视发动群众、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。今后应加强职业教育,防范职务犯罪。

 秦始皇帝陵博物馆研究馆员申茂盛老师指出,对重要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应该扩大,修订条例和规划、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矛盾,管理机构还需统一,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。

 河南省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葛奇峰老师说,建设性破坏是如今开封市文物保护遇到的最大问题。

 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清平提出的问题是:地方政府对文物、文化遗产保护是否重视到位;文物保护部门是否尽责;考古机构开展工作够不够科学有效;对文化遗产保护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。

 大家认为,此次研讨会的召开,有利于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化和法制化进程,提高公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了解。为今后的文物研究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有着实质性的意义。

编辑: 张垒

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

近日,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。此次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,由《人民法治》杂志社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,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研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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